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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说她在汉普斯特德那栋宅邸周围种的花。

    其实她在心底里并没有把那里当做是家,而那些花是什么样子,她都记不大清了,也就只有他,对自己的一切都了解得细致清楚。

    “你——我的女神。我想在我回来的第一天,就在我的家中得到你的祝福。假如上帝答应我的请求,那么我这一辈子都将为祂做事,即使是要我的性命也没有关系。”

    她几乎能看见他写这些话时的样子——坐在巴黎某间书房的长桌前,领结松了,袖口卷起,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划过,像是在跟谁较劲。

    “文字已经没有办法表达我对你的爱意。我爱你,用我的灵魂跟你致敬。”

    她放下信,看向窗外。

    英格兰的天空灰蒙蒙的,远处有炊烟升起来。她想起那天在布伦海姆宫,他问她要不要住那个有阳台的房间。她没有回答。

    信还有好几页。”你知不知道这个时候我在做些什么呀?我在想念着你,好想立刻回到你身边,真的好想将面前晴朗的天气以及动听的音乐全部都捧到你面前。以后我们便远离伦敦,住在海边,你会喜欢吗?之前你说过想去看海,我在西西里岛有一个庄园,里面种满了杏树,春天的时候就会开出蔷薇色的花朵。有些杏树就栽在海边,枝叶伸到了海面上……”

    “此刻周围的一切都还在睡梦中,只有我在思念你、爱你。我在迎候朝霞的瞬间,向你问候,同时也向你告别——再见,我的未婚妻。”

    未婚妻。

    她把这个词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又一遍。每次收到他的信,或只是听到他的名字,她都会心里一紧。不是害怕,也不是惊喜,而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像是在冬天的早晨把手伸进热水里,烫得缩回来,又想再伸进去。

    她知道,他本来是不肯离开自己的,是她劝住了他。他乖乖地离自己而去,是因为这是她的命令。

    要不是她劝阻,他会向全英格兰宣布恋情,坚定不移地告诉全世界,他们即将正式地结合在一起。

    而她呢,总觉得这段关系虚飘飘的,像站在岸边看远处的船,明明知道那是自己的,却总觉得随时会漂走。

    他是国家的第一人,所有歌谣的主题,老妪们喃喃祈祷的对象。他的画像挂在市政厅的走廊里,他的名字出现在每一份报纸的头版。

    而她——她的身世,即使不受人尊敬,也是颇受关注。

    想到这里,她凝固的血液便化解开来。

    她回忆起那个舞会上遇见的那些人。他们瞧着她,像瞧着什么稀奇古怪、神秘莫测的东西,那么起劲地谈论——谈论她的来历,她的财富,她凭什么站在那个人身边。

    那些人在那儿那么起劲地谈论个什么劲呀?就因为她是从殖民地来的异乡人,就因为她的爱人社会地位远超于自己?这些东西有那么重要吗,值得他们乐此不疲地谈论?

    思绪百转千回。

    她总是担心他们之间的爱情会受到更多阻碍,即使她相信他能够解决,也摆脱不了那种如影随形的忧虑。

    但愿自己能够抵挡。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8章

    天气终于放晴了。

    旅馆外下了一早上的蒙蒙细雨,这会儿刚刚收住,阳光从云隙间漏下来,将整条街洗得发亮。人行道上的石板、马路上的鹅卵石、马车轮毂、屋顶瓦片,连路边梧桐树新出的嫩叶,都在四月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下午三点钟,正是街上最热闹的时候。

    马蹄的哒哒声、车轮碾过石路的辘辘声、小贩此起彼伏的吆喝声,混杂成一片属于城市的、永不停歇的嘈杂。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些声音早已是生活里不必留意的背景——但对她来说,却用了很久才习惯。

    如今她已经能分辨出穿红色背带裙的送奶女工的嗓音,能听出杂物店兜售抹布扫帚的铁器碰撞声,还有端着大托盘叫卖苹果和橘子的小贩那拖长了尾音的唱腔。

    一辆套着两匹灰马的弹簧马车在飞驰中微微摇晃。

    她坐在车厢一角,膝上摊着几张图纸,正赶往伦敦至利物浦铁路的开工剪彩仪式——

    这条铁路她投了资,创办公司是她从前供水公司的合作伙伴之一。

    车轮一刻不停地辘辘滚动,她望着窗外瞬息万变的景色,将这些天的事在脑子里重新过了一遍。罗切斯特的信,维恩的离开,爱牧师一家的新生活,还有她和维恩即将进行的订婚仪式。她对自己处境的看法渐渐明朗:事业要继续做下去,不能因为有了钟爱的伴侣这样一个可供停靠的港湾,就中断自己的脚步。

    剪彩仪式设在牛津郡郊外的一片空地上。

    之所以没选在伦敦,是因为城里的疫区正在扩大蔓延,主办方不得不将这场盛事挪到安全的乡间。

    临时搭建的台子周围挂满了色彩鲜艳的宣传海报,上面画着冒着白烟的火车头、伸向远方的铁轨,还有一行烫金大字:“速度与未来——英格兰的铁路时代”。

    台下挤满了看热闹的民众,男人们把孩子扛在肩上,女人们踮起脚尖,交头接耳,议论着这个将彻底改变他们生活的新奇玩意儿。几个卖糖果和气球的小贩在人群外围穿梭,孩子们的笑声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地散落一地。

    她站在人群前排,手里捏着一把金剪刀。

    阳光落在剪刀雪亮的刃口上,折出一道细细的银线。

    当红色的绸缎应声断开时,四周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 “伯莎小姐万岁!”有人喊了一嗓子,随即更多人跟着叫起来。连人群边缘一条小狗都汪汪狂叫了几声,摇着尾巴在人群里钻来钻去,仿佛也要加入这场庆祝。

    那一刻,她忽然有些恍惚。

    这是她来到这个国家后,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站在时代的洪流里。

    不是旁观者,不是异邦人,不是那个“从牙买加来的梅森小姐”——而是真真切切参与其中的人。铁轨会铺向远方,火车会跑起来,而她,是这一切的一部分。

    剪彩结束后,她绕道去了一趟爱牧师家。

    几天前爱夫人来信,说新腌的橄榄可以吃了,又提起小简爱最近学会了翻身,“一骨碌就翻过去,快得像只小甲虫”,字里行间全是初为人母的欢喜。她当时就回信说剪彩那天会顺道过来,蹭一顿晚饭。

    推开花园的小门,她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廊下,背对着她,与爱牧师说话。

    那人穿着一身黑色骑马服,身材高瘦,头发整齐地梳在脑后,露出一张年轻俊逸的脸。

    那站姿,那高雅而冷淡的气质,那微微侧头的习惯,她太熟悉了。

    “希金斯神父?”她试探地唤了一声。

    那人转过身来。沉静而亲切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先是微微一怔,随即绽开惊喜的笑容。

    “伯莎小姐。”

    对方快步向她走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年轻修女,鹅蛋脸,年纪很小,穿着修士服,手里捧着一束刚摘的雏菊。

    正是她之前在爱尔兰结识的艾琳修女。

    艾琳看见她,立刻惊讶地跑了过来。

    “伯莎!你也在这里?”

    她们握住彼此的手,热情地寒暄起来。

    她站在花园门口,头戴缀有珍珠的蓝紫色短檐帽,两只手笼在白鼬皮手筒里,衬着身后满园的新绿,像一幅画。

    希金斯神父解释说,他们这次来英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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