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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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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卧槽!谁tmd摸我屁股!!”

    沈白溪捂着屁股朝身后怒吼一声,还没看清主犯的样子,屁股又被狠狠揉了一下。

    “不好意思啊小兄弟,看你屁股圆滚滚的,还以为里面藏了俩馍呢。”

    四周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沈白溪脸色涨红,死死捂住了屁股,埋着脑袋快步往前走。

    ……他就从来没遇到过比自己还倒霉的人!

    一天前,高考刚出分,他成绩虽然不算多好,但也在预期之内。

    朋友约他出门吃个火锅鱼庆祝庆祝,结果还没走到车站,就被一辆失控的红头大运当场创飞。

    然后他就穿书了。

    脑海里紧跟着响起一个听起来人山人海的ai男声。

    【歪歪歪?莫西莫西?哈喽?有人吗?】

    沈白溪眼睛一亮:“你是我的系统吗?”

    【嗯对对宿主你好恭喜你穿书了我已经把原书内容导入你脑内了记得看噢对对咱们家难度比较高所以没什么金手指呢再见宿主祝你好运——哈哈哈搞定!我下班啦谁也别来烦我——】

    沈白溪:“…………”

    不是,这对吗?

    等通关这个世界以后,他一定要举报这个狗系统!

    沈白溪艰难地接受了现实。

    没有金手指又如何?好多点家小说里的龙傲天男主还是土著呢。

    自己手握剧本,不一定混得比他们差。

    他翻了翻脑子里的原书剧情——

    这是一本经典的反龙傲天文,主角叫秦湮,是皇帝的第九个儿子。

    秦湮此人,表面光明磊落,实则杀人如麻,本性残暴凶狠,比反派还像反派,因此得封“厉王”。

    先帝驾崩后,继位的皇长子一心想除掉秦湮这个大魔头,派人抄了他王府,断了他后路,准备将人押回京师就地正法。

    没想到秦湮直接反了。

    他杀了朝廷官兵,带着区区百名骑兵起事,一路攻城略地,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最后杀进京城,血洗皇宫,夺得帝位。

    系统生怕沈白溪找不到自己的剧情,还十分贴心(?)地做了标注。

    “……易水大捷后,易州百姓得厉王优待,年轻人们纷纷投奔……”

    (划重点:你从军了)

    下一行。

    “……这些年轻人们一部分战死在造反路上,一部分活了下来,帮助厉王夺取了天下,还有少数人成为了日后名震天下的将领……”

    (划重点:你死了)

    沈白溪:“……”

    他要重开啊啊啊!!

    他一个天天坐教室刷卷子,手无缚鸡之力的准男大,怎么可能上得了战场?!

    他觉得自己真是太倒霉了,哭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哭起。喜提天崩开局后,沈白溪差点就想咬舌自尽,直接重开。

    牙齿都抵到舌根了……脸部肌肉抽了抽,到底还是没敢咬。

    好吧……

    他就是怂。

    这是天生的。

    此时,步兵营里一片喜气洋洋。

    刚打完胜仗,小兵们个个灰头土脸,却挡不住脸上的笑意,三三两两凑在一起,高声议论。

    “朝廷连着两次临阵换帅,怕不是已经被厉王大人吓破了胆吧?”

    “呵!输成这样,也不知道京城那帮狗官该怎么交差!”

    距离厉王秦湮以“清君侧”为名起兵,已经过去两年有余。

    起初朝廷并未将他放在眼里。

    当今天下,都城位于南京,有长江天险阻拦,不论是北平的厉王还是更远的北境蛮夷,都极难威胁到皇权。

    谁知厉王军凶悍异常,一次次以少胜多,不仅击退了朝廷的围剿,还将北平一带的城池陆续收入囊中。

    眼看秦湮渐渐成了气候,朝廷一方坐不住了,接连两次临阵换帅,反倒给了秦湮可乘之机。

    短短三日,秦湮带着全部精锐骑兵夜袭易水南岸敌营。

    许多敌军甚至还没从梦里醒来,便被铁骑踏成了一摊肉泥。

    沈白溪离得老远,都能听见凯旋的骑兵绘声绘色地讲述那夜敌军的惨状,听得后背发凉,心里直打哆嗦。

    让他真刀真枪跟这群人上战场?

    他哪敢啊!

    他握笔都能握出腱鞘炎!

    可是厉王有令——厉王军中,凡临阵脱逃者,一律就地正法,格杀勿论!

    逃又逃不掉,死又不敢死。

    正值盛夏,烈日高悬,营地里热浪翻滚,空气都被晒得微微扭曲。

    沈白溪像只鬼鬼祟祟的小鼠,悄悄缩进树荫下,抱着膝盖蹲成小小一团。

    很快就有许多人注意到他这个格格不入的异类。

    厉王军征战多年,起兵之前便跟着秦湮南征北战,即便只是最普通的步兵,也个个身强体壮。

    哪怕是天生骨架偏小的瘦子,衣服一脱,也是一身晒得黝黑发亮的腱子肉。

    但沈白溪是身穿。

    别说肌肉了,高考前最后一年,他天天泡在教室里刷卷子,久坐这么久,肚子都是软的。

    不过皮肤白倒不是因为没晒过太阳,这是天生的。别人晒黑,他晒久了却是暖白暖白的,皮肤像被蒙了层细腻的光。

    再加上长得清秀,平时在学校还挺受女生欢迎。

    虽然他一直觉得,她们只是把自己当成了小仓鼠……

    咳咳。

    忽略这些小细节,沈白溪觉得,自己怎么也算个小帅哥,打分能打到八分,不,九分!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副皮囊放进男人含量百分之百的军营里……

    居然也这么受欢迎。

    “生面孔啊,细皮嫩肉的……考不考虑跟哥混?”

    “刚从军?呵呵,就你这小身板……我手下还差个人,要不要来?当然,得看你愿不愿意付出点……”

    更有甚者,像盘旋在半空的秃鹫,目光黏腻地落在他身上,恨不得把人整个吞进去。

    沈白溪吓得拔腿就跑。

    这个世界没有现代那么多娱乐消遣,军营里更是如此。

    普通士兵若想发泄欲/望,通常只能趁补充粮草,进城休整的时候,去最低级的勾栏瓦肆寻欢作乐。

    可一旦战事紧张,十天半个月,甚至几个月都没机会释放。

    憋得久了,总有人把主意打到身边人身上,同性之间做那种事常见也方便,连个理由都不用找,眼睛一对上就知道对方憋狠了。

    像沈白溪这样,白白净净,细皮嫩肉,一捏仿佛都能掐出水的小东西,在他们眼里,简直就是送上门来的肥肉。

    ……可他是个铁直铁直的直男啊!!

    被女生喜欢,他当然高兴,还盼着以后能遇到一场甜甜的恋爱。

    被男生喜欢?

    他只觉得屁沟凉飕飕的,瘆得慌。

    好在天色渐晚,现在已经到了开饭的时候,那群满脑子男上加男的变态终于没再跟上来。

    沈白溪一肚子委屈,也没什么胃口。

    身上的粗布戎服早已被汗水浸透,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又闷又黏,难受得厉害。

    厉王军就驻扎在易水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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